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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发布时间:2022-02-21


 
   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农业农村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包括GB 2763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在内的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已于2020年2月15日正式实施。
    新标准增加和修订了哪些内容?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?实验室的要如何应对呢?下面由谱尼带您一起去了解新标准。

    GB2763历次变更的情况,最早可以追溯至1977年的GBn53-77;2005版,第一次使用“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”,共替代1981-1998年各类标准34个;2012版,第一次开始使用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,并沿用至今;2018版,是GB2763.1,其实是2016版的增补版。

    新标准GB2763-2019除前言外,主体部分依然是由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与定义、技术要求、索引五大部分组成。其中新增农药残留及其对应的食品类别与检测方法如下:
    就内容范围来看,新标准GB2763-2019规定了356种(类)食品中483种农药共7107项最大残留限量。相比标准GB2763-2016,新标准GB2763-2019做了以下更改:
    2019年版规定了483种农药
    在356种(类)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
    相比2005年版的873项、2012年版的2293项、2014年版的3650项、2016年版的4140项,项数逐年增长。

    大大丰富了农药残留限量的涵盖范围
    增加了296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,修订了28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,并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、蛋、奶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农产品中703项最大残留限量。

    为保障特色产业安全、有序发展提供了新依据
    新增人参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804项限量标准,总数达到1602项。

    体现了我国对进口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高度关注
    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109项残留限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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